因工作需要,坪地街道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司法所律师1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一栋302党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4090236,公交站台:坪地街道办事处,公交车839/309等);
(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其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需到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和街道<镇>计生办盖章);
6、两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提供社保清单、劳动合同);
7、两寸免冠彩照4张。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在面试时提供,其它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三)笔试
经资格初审,同类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拟招录人数10倍(含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各职位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总名额10倍的,先进行笔试,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他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根据实际情况可从人才备选库中进行补录。
(四)面试
如直接进行面试,则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则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坪地街道组织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予以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人员派遣到坪地街道辖区内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提供虚假资料经查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