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是广州重点建设的三大战略枢纽之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是广州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对该区实行统一管理。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选调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岗位简介
广州空港经济区土地开发中心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根据授权和委托,依法开展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范围内土地储备工作,拟订区内储备土地计划和供应土地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区内储备土地的整理工作,包括土地通平、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并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管理;协助所在地政府进行征地拆迁。岗位简介详见《2016广州空港经济区土地开发中心公开选调岗位表》(附件1)。
广州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负责统一受理企业相关政务服务申请,跟踪事项办理进度,统一出具办理结果;负责重点项目办理相关手续的服务和协调工作;负责研究分析投资动态,收集整理招商信息,参与开展招商推介和投资项目洽谈的具体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空港经济区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岗位简介详见《2016广州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岗位表》(附件2)。
二、薪酬待遇
按广州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三、选调条件
(一)广州地区(含市、区属事业单位及中央、省直驻穗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
(三)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六)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八)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列入选调对象:正在试用期内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正在接受审计或者纪律审查的;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九)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4月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09:00至2016年4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报名,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网络报名完成后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密切留意。通过初审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报考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4)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材料(1)-(5)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5、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确定,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考场,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体检
1、根据选调岗位人数按成绩高低1: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2、我区将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应提交现单位同意我区前往考察的函件。
(五)考察
体检合格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我区前往考察函件者,进入组织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同时对选调对象在选调过程中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做进一步核实。组织考察不合格、进入考察人选主动放弃考察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并经我区党组研究决定为拟选调的对象,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部分考生考察程序未完成等原因,可分批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对象,按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选调人选。(如经考察认为相关岗位无合适人选的,该选调岗位可以空缺,并公示空缺情况)
五、其他事项
我区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本公告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20-29813526.
政策咨询电话:020-3606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