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气象局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深编办[2016]3号),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下达员额4名,现根据工作需要和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岗位职责(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拟招聘预警信息发布审核岗2名、预警信息发布评估岗2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气象局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拟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6日9:30至4月20日17:00
(二)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个人简历;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应届毕业的学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5.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附件4,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等)。
注意: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气象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园博园东门气象局601室,联系电话:82511579,联系人:饶先生。
(四)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一)内容:岗位相关内容
(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深圳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szmb.gov.cn/)或到深圳市气象局查询,联系电话:82511579。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依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szmb.gov.cn)上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被投诉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深圳市气象局与聘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定聘用合同。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气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