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2016-04-11 21:36:37   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报名之日),身体健康

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报名之日),身体健康,佛山户籍;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行政管理、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知识产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三)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辅助执法岗位,限男性。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4月22日(限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报名地点: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823室,电话:83031823.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提交《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及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小1寸彩照2张。


  (二)考试事项


  1、笔试:《综合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接受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市文广新局网站。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


  (三)体检和考核


  依合格的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招聘管理和薪酬


  雇用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薪酬按《佛山市直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本科学历月薪4380元∕月、研究生学历月薪468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社保福利、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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