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法工作以适应社会形势发展,广州市天河区政法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法线口编外合同制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20周岁以上,女在35周岁以下,男在4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女在1981年6月1日之后出生,男在1976年6月1日之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政审合格;
3、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
(二)具体条件
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女在35周岁以下,男在40周岁以下,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广州市天河区辖区情况、有从事政法队伍辅警工作经验,有驾驶、财务、电脑等专业资格,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军队退伍退役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应聘所需的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人员由单位或学校复印出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并加盖公章。
2、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有效的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结婚证、居住证。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至2016年4月19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在人才招聘之企业及其他招聘栏查看公告),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资格初审:笔试前不进行人工审核,由系统自动初审,审核通过即可进入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6年4月21日中午12: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2、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6年4月24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法律、社会心理学、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河政法网(http://zhengfa.thnet.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与拟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进行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河政法网(http://zhengfa.thnet.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2倍,面试人选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根据工作需要的男女比例(男15名,女5名),分男性和女性综合成绩两种情形,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别排序直至满额。
五、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政法网(http://zhengfa.thnet.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福利待遇
按《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穗天人社[2014]88号)以及《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穗天人社[2011]97号)有关规定的执法辅助类薪酬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即:基本工资2800+学历津贴(大专200,本科300,本科学士400,硕士研究生700)+300(执法补助)+工龄津贴(每聘用满一年,次年工龄津贴增加150元/月)。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623750.
天河区委政法委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