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是经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设立,履行人才服务职能作为独立法人的法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提供人才发展配套公共服务,创新人才发展服务机制。中心以“提升人才价值,助推企业升级,服务顺德发展”为使命,致力于打造中国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典范。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邮寄报名时间
2016年5月9日至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2)、简历、2张彩色大1寸照片(照片背面须有签名),以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邮寄形式(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寄到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362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部,收件人:刘小姐,联系电话:22209005.所收报名材料不予退回,不接受现场报名。审查通过名单及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要求将及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对本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录人数3:1的情况,单位可取消或延期该职位报名工作。
(二)笔试
符合职位条件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在笔试前三天(届时我单位会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笔试的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及写作,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果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时,由本单位决定该职位是否继续招考。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四)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
三、待遇
此次招考职位均属法定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薪酬福利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四、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
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shunde.gov.cn
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drc.gov.cn
五、咨询联系
电话:0757-22209005,联系人:刘小姐
六、举报投诉
电话:0757-22205283,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理事会监察审计委员会。
1.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招聘职位表
2.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
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