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佛山市农科所招聘公告
2012-11-30 23:00: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
  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勤岗位3名,从事机电维修和电工工作(上班地点在三水区南山镇佛山市农科园)。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农业工作,能适应野外作业环境,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工勤岗位:全日制中专(技)以上学历,农机(机电一体化)、机电维修或电工专业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者)以下的人员,具有有关职业上岗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报名地点:佛山市同济路2号二楼二座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3350836、83828877,传真:83828877,电子邮箱
FSSNKS@126.COM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贴小一寸近照。
  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及其它有关职业上岗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电话(或网上发公告)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10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单位: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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