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2012年镇级卫生院招聘公告
2012-12-03 22:37: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2年龙川县镇级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龙川县卫生局决定公开招聘镇级卫生院工作人员260名(具体岗位参见附件1,《2012年龙川县镇级卫生院公
  2012年龙川县镇级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龙川县卫生局决定公开招聘镇级卫生院工作人员260名(具体岗位参见附件1,《2012年龙川县镇级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广东华政教育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龙川县镇级卫生院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各镇医疗卫生任务,工作地点在各镇。
  二、 招聘条件
  (一)龙川县户籍;
  (二)身体健康;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40周岁以下;
  (五)具备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六)服从龙川县卫生局统一调配;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以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龙川县卫生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本人持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技能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交凭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1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手工填写,不得代填),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2012年12月20日凭身份证和考试费发票到龙川县卫生局人事股领取)。每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试费:110元/人
  (二)考试。含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12年12月23日9:00至11:00龙川县第一中学初中部。笔试内容和科目:专业技术岗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基础;管理与工勤技能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总分12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5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1.5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专业技术岗位采用实操方式,主要测试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管理与工勤技能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评委组(考官组)当场决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并通知考生。如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面试采用评委组(考官组)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具体时间地点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安排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咨询电话:6890273;举报或投诉电话:纪检监察6752632人社局6882840。
  (二)本公告由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龙川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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