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潮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决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潮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情况简介
1、承担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中心及社会保障卡建设、管理等工作。
2、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3、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维护升级提速工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安全性的制度化建设,确保市直及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顺利运行。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软件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系统数据维护工作。
5、负责视频会议的网络调试,保证视频会议能正常进行。
二、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潮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任后单位不提供食宿。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非潮州户籍者报名需符合潮州市相关入户条件;
4、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人员。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2012年潮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9日至1月11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潮州市新洋路中段劳动保障综合楼2楼。联系人:陈立弘,联系电话:0768-2129134。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非潮州户籍者报名时需提供符合潮州市入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3、考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业务能力。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如第3名出现同分数,同分数人员一并列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及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知识进行综合考评。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排名;如考试总成绩及笔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形式另定。
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组织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布方式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768-2129134,举报监督电话:0768-2129122、0768-2129123。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潮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办理招聘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