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2-28 11:17: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职位一:镇武装部工作人员1名 资格条件: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职位一:镇武装部工作人员1名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中共党员,具有从事军事教学及管理、集中军事训练工作的经历;

    (四)复员、退伍军人(坦洲镇兵源,曾担任班长以上职务),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后出生)。

    职位二:镇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1名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后出生)。

    职位三:镇住建局工作人员4名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土建类(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工程)、道路桥梁、岩土工程、水电工程)、水利类(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艺术设计类专业;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后出生)。

    职位四:镇交通分局行政辅助执法人员1名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交通运输类、法律类专业;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后出生)。

    职位五:镇人社局工作人员1名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后出生)。

    职位六:镇城管执法分局行政辅助执法人员5名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专业不限;

    (四)男性,年龄36周岁以下(1977年6月26日后出生)。

    岗位说明:一线辅助执法,需上夜班;

    职位七:镇城管执法分局文秘工作人员1名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学位,中文专业;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后出生)。

    二、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术职称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7日至3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报名地点: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镇政府大楼411室)

    联系人:冯城、梁仲珍

    联系电话:86736001,8673602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报考者须参加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笔试成绩确定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低成绩视情况另行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将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招聘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在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坦洲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八、本招聘公告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坦洲镇委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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