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身心健康;
6、硕士学位者年龄≦40周岁,博士学位者年龄≦45周岁;
7、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9:00时—3月27日17:00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要求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可据此解除该协议。
(三)资格初审
2013年3月25日9:00时—3月29日17:00时,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审核。
(四)网上交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可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5元/人。缴费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9:30时—4月2日17:00时,未按期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4月9日上午9:00时至4月11日下午14:30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4以上(含1:4)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广州医学院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行政职业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4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网站查询成绩。
(二)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根据招考单位的通知要求(具体另行通知),携带求职简历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尚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及招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到各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接受资格复查。如发现应聘者提供不真实信息的则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查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自行组织。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要求:应聘者持招考单位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完毕后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予录取。
(五)体检: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或另行组织招聘考核。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综合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领导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各附属单位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须报学校领导办公会审批。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考试信息网和广州医学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
广州医学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20-81340600 李老师 余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
附件:广州医学院及附属单位2013年招聘管理人员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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