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工作人员2名,从事荔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1、专业不限,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懂电脑,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有较好的文书写作能力与口头表达能力。
5、有机动车驾驶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和掌握公文编印能力者优先考虑。
6、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行政开除公职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1、时间:2015年3月3日至3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周六、日除外)。
2、地点: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法规科(广州市逢源路129号五楼)。
3、联系人:方小姐,王先生;联系电话:81930839。
4、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相片的个人简历。
5、报考人员体检合格,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按照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