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审计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雇员。
一、招聘人数
招聘政府辅助服务雇员2名,主要承担局机关辅助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二)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应用科学与技术,会计学,审计学等专业;
(三)佛山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较好的写作能力,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计算机专业还需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
(五)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需经常出差。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至4月10日止,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
报名地点:佛山市审计局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大院8号楼8楼)。
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8号楼8楼, 邮政编码:528000,电子邮箱:zsw@fsaudit。gov。cn,电话:0757-8332490 ,联系人:张先生。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小1寸彩照2张。
(三)考试事项
1、笔试:《综合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市审计局网站。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5的比例则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雇用手续
确定人选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1〕33号)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由我局与雇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雇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合同。
雇用人员薪酬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辅助服务雇员执行本科学历月薪24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的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