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由用人单位组织入选者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工作人员,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云东海街道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按有关规定对通过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