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编委同意,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招聘综合类和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共226名工作人员(见附件1①②,其中综合类110名,卫生类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79年9月30日至1997年9月30日)。
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5年9月30日。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至30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753--6886391)。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应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职位要求的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试费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根据县发改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每人55元。
5、笔试准考证:于2015年10月15日到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一年来的时事政治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
2、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
4、其他:
(1)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综合类合格分数线55分、卫生类合格分数线45分。
(2)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文广类面试方式另行组织(岗位信息表有注)。
(三)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单位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事项
1、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的三天内,向丰顺县人社局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三年以上,聘用期间个人违约解除聘用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