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现有直属事业单位18个,分别为公益一、二、三类事业单位。为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和现代渔业发展的能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简介和招聘人员岗位请参阅附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非广州市区户籍应聘者,报考驻地或注册地在广州的事业单位,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2),发送邮件主题为“公招报名(岗位代码)-姓名”,如“公招报名(101岗位)-张三”。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http://www.gdofa.gov.cn)通知公告栏,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 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 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 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至2015年12月30日,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发送准考证的电子版,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应聘人员届时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学历学位要求只限于博士研究生的102岗位和502岗位,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考试的总成绩等于面试的成绩。
其他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时间定于2016年1月9日上午9时正,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 确定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布。
2. 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面试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留意网站公布、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3. 面试内容和方式:
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含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教学能力(试讲)测试。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
4. 面试评审小组由相关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5.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6.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人事处:020-84109389;
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020-84093136;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办公室(人事科):020-84109726;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办公室(人事科):020-84109605;
广东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人事科):020-34466385;
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办公室(人事科):020-84492791;
广东省渔业种质保护中心办公室(人事科):020-84109625;
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东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2个驻穗外单位,请直接联系省海洋与渔业局人事处:020-84109389。
(二)招聘监督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20-84109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