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充实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力量,根据《广州市越秀区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以下简称“党建指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聘党建指导员1人,具体见《越秀区农林街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
(二)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广州市常住户口(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可放宽为非广州市户口),男性40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后出生),女性35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身体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党龄在3年以上;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招考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9号农林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联系电话:87765520,联系人:周小姐、刘小姐。
2、报考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越秀区农林街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张贴小一寸证件照)。现场另提交小一寸证件照1张,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应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名考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党史党建及党务知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等有关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将在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通知公告”和“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板块公布。
(三)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在越秀信息网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由职位所在的各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事项,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广州市越秀区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资格复审须携带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未有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