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特面向社会招聘两名工作人员:一名办公室文员,一名司机。现将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办公室文员的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三)学历和年龄:办公室文员岗位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要求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标准,能熟悉掌握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年龄45岁以下。
司机岗位要求: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45岁以下。拥有B牌驾驶证,有三年以上驾龄,同时拥有电工证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公布信息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10日,相关招聘信息在海珠区文广新局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312室。(海珠区宝岗路35号南北广场三楼312室)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20-34378290
3、报考须知:应聘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招聘文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且不高于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4、体检。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编外合同制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试用期满后,福利待遇按照《关于印发规范我区编外合同制人员待遇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非机关辅助类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待遇执行。
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