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顺德区农业综合监督所现公开招聘工勤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优良;
2.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正常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及要求 |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要求 | |||
工勤人员 | 1 | 1 | 女 | 35周岁以下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55cm以上。 |
说明: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6日-1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报名者须带备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蓝底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两张。报名咨询电话22321932。
2.报名地点:由本人到区农业综合监督所四楼会议室报名。
3.考试方式(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
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者发放准考证。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进行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
面试主要内容:对应聘本岗位的认识、如何解决本岗位遇到的问题、怎样做好本岗位工作等。
岗位技能测试内容:应聘本岗位的基本技能、操作程序、实操能力等。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岗位技能测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总得分,将分数从高至低排序,确定招聘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三、入职手续
确定录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由区农业综合监督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入职后薪酬待遇按照顺德区农业综合监督所工勤人员薪金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
佛山市顺德区农业综合监督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