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书记员(三级雇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合同制书记员(三级雇员)6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7、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合同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2日止。
(二)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方式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政工办报名。采用邮寄方式的报名者,报名日期以邮件寄出时的邮戳时间为准。请报名者将填写好后的《广州市南沙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小一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两张交至本院。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出并说明原因。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提供参考材料,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上述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院负责对其德、能、勤、纪、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我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我院办理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制书记员(三级雇员)的待遇,按照南沙区的标准执行。
附件:广州市南沙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