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江城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工作,充实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54人(属编外聘用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化学、电气、机械、建筑、矿业、安全工程、工业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对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
(三)江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册临时工报考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本市户籍人口或在本市居住5年以上的外来常住人口,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 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
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54人。各镇(街)、工业园区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序号 | 镇(街)、工业园区 | 招聘人数 |
---|---|---|
1 | 双捷镇 | 6人 |
2 | 埠场镇 | 3人 |
3 | 白沙街道 | 3人 |
4 | 南恩街道 | 4人 |
5 | 城东街道 | 4人 |
6 | 城西街道 | 4人 |
7 | 城南街道 | 4人 |
8 | 城北街道 | 4人 |
9 | 岗列街道 | 3人 |
10 | 中洲街道 | 4人 |
11 | 渔委会 | 3人 |
12 | 江城银岭管委会 | 4人 |
13 | 阳江市环保工业园管委会 | 4人 |
14 | 奕垌工业园管委会 | 4人 |
合计 |
| 54人 |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填写《阳江市江城区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报名表》(表格附后)。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16日共3天
报名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4楼)
联 系 人:莫柏林
联系电话:0662-3106199
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料证明,大一寸彩色相片二张。
江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册临时工报名请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请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别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阳江市田家炳学校;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2、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都参加面试。
(1)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2)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技术水平、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聘用程序
1、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2周内在江城区政府信息网站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构成。体检人选根据招录名额1: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确定,末位录用名额如遇分数相同者,则由区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如遇被录取人员放弃录取资格,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从未被录取人员中选最高分的进行替补。
2、公示
应聘者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江城区政府信息网公示7天。
3、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聘用为江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必须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工资待遇和用工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阳江市江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江府办[2015]15号),本科以上学历2100元/月,大专学历1900元/月,中专(高中)学历1700元/月,工资未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专职安全员每月享有安监系统特殊岗位津贴220元。工资福利待遇由区财政负责。
(三)新招聘的专职安全员由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统一培训、管理和使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专职安全员在岗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制度的,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由区安全监管局依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