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大鹏社保分局及管理站窗口工作人员5名(含临床医学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26周岁以下;
(三)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能力;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16年4月30日24时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84206915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发送以下初审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idp@szsi.gov.cn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大鹏社保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2),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面试
面试由大鹏社保分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社保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