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大鹏社保分局招聘公告
2016-05-04 22:21:54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大鹏社保分局及管理站窗口工作人员5名(含临床医学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大鹏社保分局及管理站窗口工作人员5名(含临床医学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26周岁以下;


  (三)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能力;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16年4月30日24时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84206915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发送以下初审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idp@szsi.gov.cn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大鹏社保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2),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面试


  面试由大鹏社保分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社保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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