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1.河源市人民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河源医院)创建于1906年,前身是瑞士巴差色教会创办的仁济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占地总面积1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486张。
2.河源市中医院创办于1986年4月,是一所三级中医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接近4万平方米,目前开放床位300多张,二期内科住院大楼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届时开放床位550张。
3.河源市妇幼保健院(河源市妇产医院、河源市儿童医院、河源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临床医疗、妇幼保健、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和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总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现正在规划新建河源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占地面积9万平方米,拟编制床位1000张。
4.河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河源市预防保健中心)成立于1989年6月,为市卫生健康局直属管理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处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重要公共卫生职能。
5.河源市中心血站成立于1998年10月,为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市的无偿献血、血液采集、检验、分离、临床用血供应、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等工作。
6.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二人民医院)于2014年经市政府批准设立,为市卫生健康局直属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所三级精神专科医院,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数300张。2015年经批准加挂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的预防、心理卫生、精神疾病的规范化治疗,监测精神卫生危险因素和常见精神障碍的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等重要公共卫生职能。
7.河源市120指挥中心成立于2014年11月,为市卫生健康局直属管理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全市的日常和突发意外灾害事故的医疗抢救工作,接收上级指派的临时救护工作,承担急救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院前急救的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职位表。
(二)聘用的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或员额)管理,岗位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三)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相应学位。
6.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在处分期间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网络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2日17:00。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
(二)报名方法:
1.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
2.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由系统自动审核,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届时将通过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yuan.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另行通知,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彩照。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3.留学回国人员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填写工作经历应注意时间的连贯性(如X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XX大学XX专业读书;X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XX单位工作或待业)。
5.在职人员(含合同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再提供)。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单位工作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须与工作证明单位一致)。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为落实回避规定要求,考生务必如实填报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8.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笔试命题和评卷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上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考生在报名网站系统内自行查询。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资格审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查。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yuan.gov.cn/)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审查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3)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未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yuan.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委托上级考试机构命题。面试工作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考官从全市专家库抽取。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录用。同一职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http://www.heyuan.gov.cn/)。
五、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未尽事宜,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3341916。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第一批).xls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