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务局招聘雇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辅助服务雇用人员2名(男女不限),主要承担局机关辅助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愿意履行辅助服务雇用人员义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作风扎实,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岗位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本市户口),汉语言文学或汉语言专业。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Word、Excel等文字处理系统,有专业特长者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2月28日后出生)。
岗位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本市户口),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掌握计算机各类应用软件,有一定网络维护知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2月28日后出生)。
三、聘用方式
所聘人员列入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的,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再续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4月7日至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佛山市水务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金鱼街113号水务局五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83330575,传真:83395504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照3张。
(三)经我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笔试:《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接受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市水务局网站。,面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完成笔试和面试后,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笔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四)体检考核:依合格的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招聘管理及薪酬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统一签订聘用合同,薪酬按“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精神执行。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有关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佛山市水务局与确定的雇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雇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