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39名安全生产专职监督检查员,并分配至县安监局机关、县工业园区和各镇安监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法律、安全工程、工业卫生等相关知识可放宽至中专、技校);
(三)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75年12月20日至1997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性别较适合男性,本县户籍。
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5年12月20日。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3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县行政中心综合大楼10楼),咨询电话:0753——668868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应填写《丰顺县聘用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红底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5.笔试准考证:于2015年12月25日到县安监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7日(星期日)上午9:30至12:00。
2.笔试地点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
3.笔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办法》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等。
4.笔试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
(1)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丰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丰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三)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丰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县安监局和各使用单位分别与所聘人员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专职人员业务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指导,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月2500元(含“五险一金”),另每月220元安监特殊岗位津贴列入绩效管理。每年12月对聘用人员要进行评比考核,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一年安监特殊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安监岗位特殊津贴;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或因安全生产工作被追责的一律解聘,直到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丰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5年 12月17日